快速导航
新闻资讯
分类
江南app交警重拳整治“摩、电”违法行为
2024-08-17

  江南app体育网页版入口为切实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全力预防“摩、电”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我市交警部门按照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部署,聚焦“摩、电”车辆突出违法行为,目前已开展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持续3个月。改装摩托车“飙车炸街”、开报废车上路,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戴安全头盔……都在重点整治之列。

  据市交警部门介绍,此次专项整治以“摩、电”车辆交通违法多发、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道路,农村地区、城郊接合部以及城镇赶集和青少年聚集点为重点。

  摩托车重点整治:乘坐3人及以上超员、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无牌无证、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飙车炸街”、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自行车重点整治: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道路行驶和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严重违法行为,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以及劝导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江南app。

  目前,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已开始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摩托车进行摸底排查,推动检验报废,对路面执法或技术监控发现存在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摩托车溯源找车,见人见车并依法实施处罚,同时加大路面整治。

  对电动自行车整治狠抓戴帽工程,在重点路口、路段,针对性加强安全头盔佩戴治理。推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全力开展劝导,依托“劝导点”“马路学堂”全面开展全警路上劝导行动。此外,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一批利用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参与“飙车”的违法犯罪行为,会同有关部门重拳打击制售伪劣产品违法犯罪行为。

  夏季,有的驾驶员追求刺激和“拉风”,热衷于将摩托车排气管非法改装以此来赚足眼球,不仅对居民造成严重干扰,也埋下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近日,太和交警在锦州交警支队的组织下,联合机动大队、巡特警等多部门持续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对摩托车违法行为严厉打击。7月18日20时35分许,执勤警力在滨河路水库路段巡逻时查获3辆无牌无手续的非法改装越野摩托车,现场对这3辆摩托车做出暂扣处理,并将3名摩托车驾驶员依法带回太和交警大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介绍,“飙车炸街”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生命安全。此类噪音严重影响市民夜间休息,令人深恶痛绝。此外,更换、加亮氙气大灯对交会的对向车辆驾驶人以及同向的前方车辆驾驶人视觉可能造成短暂失明,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车辆改装部件来源参差不齐,有的属于“三无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非法改装车涉及电路改装,容易留下火灾隐患,造成车辆自燃江南app。

  交警提醒,无证驾驶改装车“飙车炸街”不仅危险而且违法,不要为了一时之快赌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才是王道!

  近日早高峰,我市城区道路车辆川流不息,一辆涉嫌改型的蓝色小型轿车十分显眼,指挥中心指令石化中队民警进行拦截,并将车辆扣留。交警通过车辆查验、行驶证、登记证书比对,发现驾驶员对车辆的轮胎尺寸、外观样式等多处进行了改装,并且私自安装了车辆气动避震装置,这些改装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更影响车辆的行驶安全和稳定性,给道路交通带来了潜在的安全隐患。交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罚款40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车辆原状。

  据了解,常见的非法改装包括:非法加装尾翼,导致车辆稳定性变差,影响行车安全;非法改变原有电路,可能导致线路过载,引发车辆自燃等;非法改装车辆悬架系统,容易引起车辆侧翻;非法安装号牌板架,可用于逃避执法检查;非法加装车辆牵引装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非法加、改装车辆排气系统,可能引起噪音、尾气排放超标,带来行车安全隐患。

  交警提示,车辆改型看似是对车辆的个性化创造,但实际上潜藏着诸多严重危害江南app,法律不允许车辆非法改装。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勿私自对车辆进行改装。

  近日,经开区交警大队接到支队指挥调度中心指令,一辆号牌为辽G79×××的黑色小型轿车在经开区出现行驶轨迹,该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接此指令后,经开区交警大队立即对该车进行分析研判,发现该车经常于上下班时间在锦港大街行驶。7月18日下午,经开区交警大队在锦港大街部署警力,于当日16时5分许,在锦港大街与昆仑山路路口将该车辆成功拦截。

  经查,该车驾驶人徐某某疏于对该车进行检验,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车,导致该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徐某某因实施驾驶报废车上路的违法行为,被经开区交警大队依法给予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收缴机动车并强制报废的行政处罚。

  义县交警部门组织开展摩托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大对各类重点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力度,特别是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7月18日9时29分,孙某某驾驶牌号为辽GL6×××的普通摩托车行至宜州大街宜州大街与一初中路口,实施驾驶报废的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义县交警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罚款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根据我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4条,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交警提醒,报废车上路隐患大,对驾驶员和广大交通参与者都不利,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